字号:    

我的打工史——最初的打工在大学

 一、最初的打工在大学

   其实,说起打工,现在才明白,我的最早的打工行动在大一时就已经开始了。

   “家教”是80%的大学生都经历过的。那时为了大学生活能更加充实一些,为了生活能更“富裕”一点,我在大一的时候就开始学着做家教了。

   还记得第一次家教是和“比较有经验”的同学一起去的。那时的家教是在胜利广场找的,现在每次走到那,看到学弟学妹们依然踩着“老一辈的脚印”,执着的站在那等着家长的钦点时,我总能不自觉的想到自己大学时的家教生活。第一次的家教找的似乎很顺利。因为同学已经有一个家教了,所以当来了一个家长的时候,她就很热情的把我介绍了出去。因为当时还很早,没有几个同学来,所以没有那么多的人和我们“抢生意”。当时自己嘴很笨的,整个过程基本上都是同学在讲,而我像待价而沽的商品一样站在一边,一点也插不上嘴,插上嘴了也不知道说什么,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家长领走了。那家的家长真的很不错,孩子张得也很漂亮,学习成绩也算可以,所以讲起课来并不费劲,很容易的我就进入了角色。很长时间以后,这个家长才告诉我,当初选我作老师,就是因为我给人的第一感觉很朴实,也不会什么花言巧语,让人觉得很踏实。自那以后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踏实。还有更可笑的事情:自那以后我每次家教的时候我都穿的很朴素很朴素,找家教的时候更是很注意自己的着装,稍微前卫一点的衣服我都不穿,那个时候恨不得把自己打扮成“五四青年”呢。事实证明,朴素一点确实比“洋气”的好找工作。其实我们换位思考一下也就不难理解家长的心理了,找你来是教孩子怎么能学好的,如果老师天天都是花枝招展的,试想学生会学成什么样呢?家长又怎么能放心呢?

   我的家教很多,最小的小学一年级,最大的高中三年级,多大的孩子我都能教,我也都能教好。不管和多大的学生我都能和他成为好朋友。这是让我的朋友都很奇怪的一件事情。但是我自己却乐此不疲的和他们成为朋友。我一直有一个想法:要想教学有效果,那就要先学会和他们做朋友,然后了解他们,这样才能因材施教,其实家教面对的都是不同的个体,他们身上并不是没有值得你学习的优点。这样来想,不管学生多大,其实你和他都是平等的,上课时也就没有什么必要绷着个脸了。

   我的学生人才很多。最小的那个学生在我教他的时候他已经在各种武术比赛中多次获奖了。奖牌的数量让你很难和他的年纪联系起来。他喜欢和我聊天,我曾经问过他,习武是不是很苦,他的话成熟的让我很难想象:苦,但是我对武术很感兴趣,最关键的是我觉得武术能锻炼我的意志力。这样的话我觉的是他这个年龄段说不出来的,或许是大人说了,他记住了,但这同样让我很震撼。其他的学生也是多才多艺的:萨克斯、舞蹈、单簧管、圆号、笛子等等,他们的才艺让我佩服,也让我觉得自豪,虽然不是我教的,但是我仍然很高兴。

   直至今日我仍然坚持着家教工作。每个孩子我都很喜欢,他们身上的缺点虽然很多,但是依然惹人怜爱。

   圆圆是在她步入初一的第一天我正式开始教她的。她生活在单亲家庭,但却看不出太多的单亲家庭给她带来的阴影。也许这和她的父母有很大的关系吧。虽然他们离婚了,但是还会经常见面,还会打电话,还会一起吃饭。

   圆圆很好动,不像女孩子,除了那么一点点的爱美之举外。她的成绩不算是很理想,但是和小学的时候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的。到现在我们已经相处了很长了,我们已经成为了很好的朋友。虽然有时候她也很让人生气,但是更多的时候她还是让我省心的。虽然和姥姥姥爷生活在一起,但是由于姥姥得病多年,姥爷全身心都投入到了姥姥身上,所以,相对一般的孩子,她很自立。晚上放学回家后,她自己能煮面,煮饺子。

   我带了五个高三的学生。他们都是朝鲜族高中的,身上充满了朝鲜人的热情、好动,生机勃勃。和他们的关系更是融洽。

   他们都是一个班的同学。所以我们经常在一起活动。他们把我当朋友,我也不把他们当小孩子看。因为高三了,所以每个人都学习的很努力。

   小雪开朗活泼的过分,每天都是嘻嘻哈哈的,即使是上课的时候她也会哈哈大笑,只有生病的时候才会安静一些,才能让我们感觉到她是个小女生,不过,这时我们反而会很担心,也会不习惯没有她的嘻哈声的课堂,可见她对我们的毒害有多深了;

   林娟是一个聪明并善解人意的孩子。她的语言和偶尔的行为中能偶尔看出她的精明,思考的周到。很善解人意,有时候一句暖暖的问候会让我觉得窝心。

   祥源一个自称自己很帅的大男生。基础不是很好,但是他的其他功课竟然都很优秀。因为要报考军校了,所以现在即使头发很长了,也不剪。他的解释是如果考上了军校,那就一辈子不能留长发了。好在他们学校校规不是很严,不然他可能要抱恨终生了。他的嗓音很好,唱起歌来很抒情,据说他是他们学校的F4。今年平安夜零时,他打来电话给我唱了一首猫王的《lovemetender》,元旦的时候在嗓子已经唱哑的情况下还是给我唱了一首韩国歌曲,很是感动啊。

   文乔英语基础相对来说很好。但是个性乖张,间于他人。所以我给他单补。给他讲课很轻松也是一种挑战。轻松是因为别的学生需要两节课讲的内容他大概半个小时就能讲完了。理解能力很好。很多时候不需要太多解释的语言。挑战是因为他的问题有时候很刁钻,如果我的基础不好的话,很可能就会被他所考倒的。

   英月是他们当中最后找我上课的学生。因为进度差的太多,所以只能单补了。很聪明,英语背的很快,但是更多的时候是不完成作业。说话声音很轻,总是喜欢笑,即使是你批评她,她也总是“微笑的接收”。

   他们很能闹,很会玩,很会自己找乐子,他们更能喝酒。过年的时候来我家,我们几个人喝了20瓶酒,几个人合着伙的把我给灌倒了。然后两个床上,沙发上到处都是壮烈的身躯,晚上究竟是几点走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就知道他们回家后给我来了电话,说已经安全到家了。

   学生把老师给灌倒了,可见他们也没有把我当老师。这样的观念很好,我很喜欢,在生活中,我无形中又多了几个开朗活泼的朋友。很难得。

   感谢他们,感谢这些孩子们,给我带来了生活的勃勃生机。

   感谢他们,感谢这些孩子们,给我带来了青春舞动的活力。

   感谢他们,感谢这些孩子们,给我带来了无限生活的灵感。

分类:默认分类
?次阅读
 2008-02-16 12:52